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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天涯法律网 近几年来,万宁市法院兴隆人民法庭由于注重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注意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一直比较少。但兴隆法庭并未放松执行工作。 近日,该庭在主管的蔡汝乐副院长的指导下,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力量清理执行案件,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内,即执结案件14宗,执结标的款18万余元,使法庭至今未结的执行案件仅剩下1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冯某等9人申请执行兴隆绿都度假酒店(简称绿都酒店)拖欠货款案,历经两年未能执行结案。考虑到被执行人绿都酒店已被拍卖易主,兴隆法庭决定把执行工作重心转向该酒店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简称海南中行)。于是,承办法官及时向海南中行通报案件事实,释明法律关系,使海南中行充分认识到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也理解了被拖欠货款的货主的心情,很快就从绿都酒店的拍卖款中支付了酒店拖欠的货款。九位申请执行人领到货款后,非常满意,连连称赞法庭工作到家,真正为民排了忧、解了难。 (据兴隆法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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