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粮食和农资直补资金合并发放 保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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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粮食和农资直补资金合并发放 保春耕生产

(时间:2008-4-9 8:38:04 共有 人次浏览)

  今年,山东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实行合并发放。各市在4月10日前,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系统,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户。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据悉,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仍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计算依据。2008年粮食直补仍按上年补贴标准执行,即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补贴15元,其他各市每亩补贴14元;农资综合直补标准,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49元,其他各市每亩50元。

  为进一步降低补贴资金兑付成本,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方便种粮农民,促进春耕生产,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实行合并发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原则上不再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合并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在补贴通知单中列明。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补贴通知传达到户,补贴存折发放到户,开户信息登记到户,各项补贴张榜公布到村。各级、各部门不准擅自更改已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上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补贴存折和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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