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下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继2月22日许霆案重审第一次公开开庭之后,3月31日下午,广州市中院将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这次开庭是否当庭宣判现在还不能确定。有法学家认为,该案会在再次开庭后当庭宣判。
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下周一庭审结束后,广州中院刑二庭主要负责人会在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首次公开回应。
依照广东法院系统近年的惯例,如果判决结果会引起较大的争议,法院一般都会在宣判后发布消息,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所援引的法条等进行相关阐释。
早在许霆案进入重审程序后,就有消息称,广州中院已按照法定程序将许霆案层层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参加今年的全国两会时表态:“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他比较赞成《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即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尽管到现在为止,法学界对许霆是否构成犯罪还是争论不休,许霆的代理律师仍然坚持无罪辩护。
综合《南方都市报》 《信息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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